湖南道路清洁卫生-湖南道路清洁卫生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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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
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综合管理,规范综合执法行为,建设文明宜居城市,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2、如湖南省规定了商家店外经营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律依据】《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城市道路应当及时清扫,保持整洁畅通。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综合管理,规范综合执法行为,提高城市公共服务水平,建设文明宜居城市,根据《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城市内,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条例》和本实施办法。
湖南省环境卫生工作费用定额标准?
1、环境卫生费收费标准:居民住户每户每月5元;经营门面每个每月10元; 车辆:客车每辆每月15元,货车每辆每月10元,小车、摩托车、三轮车每辆每月2元。
2、第五条 城市居发(包括家属楼院、暂住人口)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按5元/户·月标准征收(不包括居民楼院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费用)。
3、定额中的直接用工:指直接用于绿化养护的人工。***费:指财政规定的职工***费、医保、公积金、养老统筹费、失业保险费,合计41%。机械使用费:包括各种机动车辆的台班、运输费和动力机械的使用物耗。
4、城市人民***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第四条 城市人民***应当***取措施,提高环卫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省规定标准核拨环卫事业经费。
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创建文明、美丽、宜居的城市环境,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2、《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我市特定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禁放区域为:雁峰区、石鼓区、珠晖区、蒸湘区所管辖的行政区域及衡南县三塘镇鳌兴村区域内。
3、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扬尘污染的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4、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县城建成区和设区的市、自治州、县(市、区)人民***确定的其他区域实施城市综合管理,适用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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