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生活垃圾清运招标公示,吉安生活垃圾清运招标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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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带血行李箱案”嫌疑人谢磊为什么敢明目张胆打出租车?
嫌疑人为什么敢明目张胆地拉着带血、发着恶臭的行李箱乘坐出租车?归根结底,还是存有侥幸心理。试想,如果不是司机多个心眼,让他开箱看看,这起******是不是就没那么早被发现了呢?谢某也就有了更多的时间去毁尸灭迹和逃跑了呢?
如今,嫌疑人已经被抓获,这也充分说明,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其实,就算逃跑,又能躲到哪去?能逃跑哪去呢?那些躲了几十年的人,到头来不还是被警方抓获归案了吗?再说了,潜逃的日子能好过吗,每天担惊受怕的。
所以啊,人,千万不能犯罪,可一旦犯了罪,小状劝您还是主动向警方投案,这样还能争取个宽大处理,因为根据《刑法》的规定,自首的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只想着逃跑,到头来,还可能因为没有悔罪表现而被从重处罚呢。
顺便说两个相关的法律问题。
不构成窝藏罪。一来,窝藏罪指的是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这里的“犯罪的人”指的是自己以外的人,也即“他人”,不是自己;二来,犯罪之后选择逃跑和躲藏,也是人之常情,是事后不可罚的行为,不会被另行定罪处罚。
2、如果谢某躲在自己家里,家人知情不报,会不会构成犯罪?
首先,家人不会构成窝藏罪,因为他躲藏的处所是自己的家,并不是家人特意为其提供的隐藏处所。但是,如果家人知道他犯了罪,仍然为他提供其他地方供他躲藏的话,那就涉嫌窝藏罪了。
其次,家人知情不报,不构成包庇罪。包庇罪是指做虚***证明包庇,从客观表现上来看,是一种积极的作为,单纯的知情不报,是一种消极的不作为,并不会构成包庇罪。
最后,小状要说的是,如果犯了罪,一定要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不能抱有侥幸心理,以为逃得过警方的“法眼”,也不要以为闭口不谈就拿你没辙。
应该是完全低估了出租车司机的觉悟。以为司机为了挣钱。不管运什么都不会管不会顾。
的确会有个别的司机会这样的。但绝大多数人都是受过培训的。是有良心的。关心自己的安危的。
尤其是对货物。好多司机都会下车来热心地帮助客户搬运。然后尽可能把后备箱空间利用的最充分。这种勤劳的司机很容易发现问题的。
这个"带血行李箱案"的嫌疑人谢磊,做事毛毛糙糙。有破绽被司机看出来了。
所以最后案件被破了。他也被捉拿归案了。
这从另一个侧面也说明:我们现在的社会风尚,我们的出租车司机队伍,总体上是好的。人民群众是社会安全最大的保障。#新媒体##自媒体##我要上头条# #微头条日签#
犯罪嫌疑人当中,高估自己低估他人的,占有一定的比例。
本案这个犯罪嫌疑人实际上也是这种情况:盲目轻信自己的智商,做事总是按最理想的情况行事,结果一点小事情估计不到就砸了锅,把自己送到万劫不复的境地。
具体地讲,就是自己很聪明,把尸体放进行李箱,不会留下痕迹,不会被人发现,也出不了问题,或者即便是有点问题,出租司机也很笨,不会报警。
结果当然与他预想的不一样,尸体放在拉杆箱内,重量这么大,行李箱是否能承受?尸体不断有血液流出来,行李箱靠谱吗?装尸体的行李箱会不会散发出异味?司机会不会发现?发现了是否会报警?
最后的结果是司机发现报警了。虽然这个案犯临时逃跑了,但是驻地、面貌都已经暴露,在到处是朝阳群众的今天,他能跑到哪里去?
所以说,这个嫌疑人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落网,最好的办法就是赶紧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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