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清运有偿服务协议,生活垃圾清运有偿服务协议书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生活垃圾清运有偿服务协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生活垃圾清运有偿服务协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单务合同以及有偿合同与双务合同的区别?
有息借贷合同是单务合同。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无论是有偿还是无偿都是单务合同、实践性合同。
有偿借款合同的双方存在对价给付关系,存在着利益的互换,但双方并不存在义务的对价,无对待义务关系。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一种实践性合同。
它使***人提供***的对价给付行为成为使合同生效的“成约行为”,而不是履行合同义务的“履约行为”。
因而,有偿借贷合同只有给付的对价关系,而无义务的对价关系,也不适用合同抗辩制度,合同的抗辩只适用于双务合同,因此其为单务合同。 有偿合同和双务合同的区别如下:
一、划分标准不同。
有偿合同对应的是无偿合同,划分标准是是否支付对价;双务合同对应单务合同,划分标准是是否互附义务。
二、外延归属不同。
有偿合同不一定是双务合同,如有偿借款合同是有偿合同,但不是双务合同;而双务合同一定是有偿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三、是否存在等价不同。
代物清偿为什么是有偿合同?
所谓代物清偿,是指债权人受领他种给付以代替原定给付而使债消灭的现象。代物清偿的条件包括:
1、须有原债权债务存在。至于原债之标的如何,在所不问。
2、须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既然是“合意”,则要求清偿人和受领清偿人就代物清偿达成协议,仅清偿人意思而无受领人同意之意思,则代物清偿不成立。
3、须以他种给付代替原定给付。合同之债的内容,不论是财物、劳务抑或权利,均可相互替代,成立代物清偿。即使同为财物,即使种类相异,亦不影响代物清偿之成立,如以桑代槐,以鹿代马等。
以上为代物清偿的构成要件。欲使代物清偿发生合同之债消灭后果,除了上述三个要件外,尚需受领清偿人现实地受领给付,自不待言。
什么是居监合同?
中介服务合同。
居间合同,又称“中介服务合同”。是指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而委托人须向居间人给付约定报酬的协议。
特征:(1)其合同标的不是法律行为,而是介绍订约的劳务;
(2)居间人在委托人与第三个订立的合同中既非当事人,亦非任何一方的代理人,而是中间媒介人;
(3)它是有偿合同,居间人只有在居间产生有效结果时才可请求报酬给付。学说中有认为,居间合同为特殊契约,当事人不负有严格的合同义务;亦有学说认为,居间合同为准委托合同,适用有关委托的一般规定。
有偿就业安置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具有法律效力。
应届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须签订由学校发放的就业协议书。该协议书是转递毕业生档案和户口关系,办理报到落户手续的依据,学校凭毕业生已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派遣毕业生的档案、户口等关系。
就业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就业协议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一般应每年11月-12月向主管部门及有关高校提出下一年度毕业生需求***,11月-5月与毕业生签订录用协议。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生活垃圾清运有偿服务协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生活垃圾清运有偿服务协议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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