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省市政道路清洁-山西省路政如何改革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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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城乡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工作稳定。太原市城乡管理局属于市政部门,缴纳五险一金,工作稳定,按时上下班,其具体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乡建设管理的方针。
2、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及建设项目方面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工作。
3、管理职能:在***部门的指导下,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组织社区成员进行自治管理,搞好社区卫生、社会保障、文化、计生和治安等各项管理,完成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共建理事会确定的管理目标。
4、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行使经济管理权,依法经授权行使必要的行政管理权。组织编制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文化旅游产业规划等,大力培育和发展生态文化旅游和新能源微电网建设。
5、一)负责在区内贯彻实施国家及省、市关于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政策,积极扶持发展民营企业,推进民营企业科技进步。(二)负责区内行政、经济、建设及综合管理工作。
6、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承担城乡社区治理的具体工作,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
山西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院发布的《城市绿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本省城市规划区内种植和养护树木花草等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均适用于本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城乡综合治理工作,全面提高城乡管理水平,根据《山西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为实施***院发布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城市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
太原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第三条 市人民***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县(市、区)人民***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对责任区内违反市容环境卫生规定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其改正;制止无效时,可以要求市或者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个人可以办建筑垃圾准运证。《太原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产生并自行清运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到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城市垃圾准运证,并按照城市垃圾准运证上签注的时间、路线和处置场倾倒垃圾。
商务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布局再生***回收网点。
企业运输建筑废弃物的,应当向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核准;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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